[租屋契約]如何擬妥租屋契約,輕鬆當個快樂的包租公、包租婆!
台灣房屋情報 (2007-03-23)
王惠珍
距離農曆新年不到一個月了,對於即將到手的年終獎金,究竟該如何打算?隨著房市的熱度增溫,目前出現不少﹁錢進房市﹂的投資型購屋客戶,利用手中的閒置資金投入房市坐收租金,當個包租公、包租婆。
不過無論是投資小坪數產品或是透天店面,民眾想要賺取比定存利率高的租金收益,可不是房子租出去等著收租金就好了,一些相關細節在簽約前應確認清楚,並附在租屋契約之內,以免後續出現爭議時,出現各說各話揮不清的情況。
●為避免出現假資料的問題,最好雙方的個人資料先透過證件進行確認,而無論何種版本的租約,在最末處都留有「立契約書人」處,除了一般制式合約所註明的姓名、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等「基本資料」外,最好還能夠互留身分證影本、聯絡電話,或是保證人的資料等。
●如果承租人是公司行號,房東宜要求承租單位出示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是加蓋公私大小章的公司登記事項卡「驗明身份」,並在租約上連帶保證人的欄位,最好也是由公司的負責人來簽署,後續若是遇到糾紛,房東除可向公司索賠之外,也可向負責人要求索賠。
●房客是外國人的話,除了檢查身分證件,房東也可透過查看對方的工作證,或居留證上的居留期限,確認該外籍人士是否為合法居留,以免因臨時被要求離境而影響到彼此的租約關係。或是請對方出示護照,並將護照號碼及詳細全名填寫於立契約書人處,而為求保險起見,房東也可以請求對方找一個本地的友人擔任連帶保證人,還可作為彼此溝通協調的橋樑。
由於目前不少針對大學生或是科學園區內工程師等特定客層的小坪數產品,房東均提供含家具一起出租的條件,專家建議,隨屋出租的家具,房東在交由房客使用前,最好先將家具或是小家電等設備的現況逐一拍照存證,並將設備品號、數量、購買或維修日期列表,經雙方點交確認後,作為契約書的附註文件共同持有保管比較好。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原來的租約期滿之後,為了保障房東的權益,最好另簽新約,如果沒有續約,但是房客仍定期繳租續住,房東也沒有表示反對、沒有重新簽約,此時租賃雙方即成為「不定期租賃」關係,除非房東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或是承租人違反規定自行轉租他人,或積欠的租金在扣除押金後仍達2個月以上,房東才能終止租約關係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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